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地塊位于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石港鎮石北路,該企業成立于1989年,從事顏料制造,并于2018年關閉,地塊占地面積約為31187.4㎡(南廠區約25634.1㎡,北廠區約5553.3㎡),土地使用權人為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調查地塊分為南廠區和北廠區兩部分,南廠區東至居民住宅,南至居民住宅,西至石新路,北至九圩港,北廠區東至亭石河,南至九圩港,西至農田,北至南通宏煒化工有限公司。根據南通市通州區石港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12-2030年),本次調查地塊規劃為綠地與廣場用地(漁灣水道旅游區),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
本次調查地塊為關閉搬遷企業,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部令第42號)第三條規定,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用地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相關活動及其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因此,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蘇皓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1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2年9月30日。根據調查情況,該地塊1976年以前為農田。1976年至1995年為南通縣化工廠,生產情況與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一致,行業大類為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1996年-2004年為通州市江石化工廠,生產情況與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一致,2005年-2018年為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顏料制造的生產經營活動。2018年4月關閉停產-至今。根據污染識別結果,調查地塊重點關注區域為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各生產車間、原輔材料及產品倉庫、廢水區、固廢處置區等,需關注的污染物為汞、砷、鉛、苯并芘、鋅、銅、氨、鹽酸、硫酸、氫氧化鈉、二甲苯、鄰苯二甲酸酐(苯酐:酸酐)、石油烴(C10~C40)。
調查地塊南廠區東側為居民住宅,南側為居民住宅,西側為石新路,北側為九圩港,北廠區東側為亭石河,南側為九圩港,西側為農田,北側為南通宏煒化工有限公司。南通宏煒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呋喃樹脂的生產。根據污染識別結果,相鄰地塊內存在潛在污染源,需關注的污染物為苯并芘、2-呋喃甲醇(糠醇)、甲醛。
綜上,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地塊內和相鄰地塊存在潛在污染源,需開展第二階段現場采樣工作。
2 、初步采樣檢測結果分析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及地下水采樣時間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2月12日,共布設22個土壤采樣點位(含土壤對照采樣點1個),土壤采樣深度6m,共送檢土壤樣品88個(含9個平行樣);布設地下水監測井9個(含地下水對照采樣點1個),井深6m,共采集地下水樣品9個(含1個平行樣),送檢9個地下水樣品 (含1個平行樣);布設1個九圩港地表水樣品,1個亭石河地表水樣品,1個亭石河底泥樣品,1個九圩港底泥樣品,全部送檢。檢測任務由江蘇皓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承擔,實驗室間平行樣檢測任務由江蘇綠泰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承擔。
土壤檢測項目:pH、銅、鎳、鎘、鉛、砷、汞、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C10~C40)、鋅、甲醛;
地下水檢測項目:pH、銅、鎳、鎘、鉛、砷、汞、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C10~C40)、鋅、甲醇、甲醛、高錳酸鹽指數(以O?計)、硫酸鹽、氯化物、硫化物、氨氮(以氮計)、總氮(以氮計)、揮發酚(以苯酚計)、硝酸鹽、亞硝酸鹽、色度;
地表水檢測項目:pH、銅、鎳、鎘、鉛、砷、汞、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C10~C40)、鋅、甲醇、甲醛、溫度、高錳酸鹽指數(以O?計)、總磷(以磷計)、氯化物、溶解氧、硫化物、氨氮(以氮計)、總氮(以氮計)、揮發酚(以苯酚計)、化學需氧量、硝酸鹽、亞硝酸鹽、色度;
底泥檢測項目:pH、銅、鎳、鎘、鉛、砷、汞、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C10~C40)、鋅、甲醇、甲醛。
(2)分析結果
土壤各項檢測指標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監測因子除銅、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外,其他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水標準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銅超過Ⅳ類標準可能與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廢水處理中發生滲漏有關;高錳酸鹽指數、氨氮超過Ⅳ類標準可能與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周邊企業原南通宏煒化工有限公司無機鹽類材料堆放發生跑冒滴漏及周邊農業生產活動較為活躍有關。在不飲用的情況下,本次調查地塊地下水中污染物氨的人體健康風險和環境風險均可接受;考慮到高錳酸鹽指數、銅為非毒理性指標,且最大超標倍數僅為2.48、1.71倍,在不飲用的情況下,皮膚接觸地下水也基本不會對人體產生傷害,故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
九圩港、亭石河地表水質除氨氮、總氮外,其他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上述兩個指標超過Ⅳ類標準可能與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及周邊企業原南通宏煒化工有限公司原輔材料中尿素長時期堆放發生跑冒滴漏及周邊農業生產活動較為活躍有關。
3 、結論
綜上所述,原南通樂彩顏料化工有限公司(原通州市江石化工廠)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在不飲用的情況下,本次調查地塊地下水中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和環境風險均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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